协会章程

协会章程

协会章程

为明确本协会的宗旨、性质、组织形式与会员标准,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与公正治理,依据国际学术组织通行规范,特制定《新兴科学先锋协会章程》。本章程为协会运行与发展的基本依据,适用于所有会员、合作组织与执行机构。

 

第一条 协会名称

本协会名称为:新兴科学先锋协会,英文名称为 Emerging Pioneers in Science,简称 EPS。EPS这一名称寓意着对未来科学的前瞻探索与先锋引领,也体现了协会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挖掘、培养、支持科学新势力的核心定位。

 

第二条 协会性质

新兴科学先锋协会(EPS)是一个非营利性、全球性、开放性的学术与行业交流平台,致力于构建跨学科、跨领域、跨区域的科技创新生态。协会以科学价值为核心导向,围绕“技术创新 + 全球责任 + 公共福祉”的发展主线,聚集世界各地在生物科学、人工智能、环境工程、信息科技、材料科学、医学健康等领域的杰出学者、研究机构、行业专家与青年科学家。

EPS始终坚持“以科学服务社会”的理念,关注全球性议题、区域发展平衡、青年人才成长与科技治理前沿问题,推动建立科技与社会、学术与产业、技术与伦理之间的对话与协作桥梁。

 

第三条 协会宗旨

为更系统地落实宗旨,EPS在以下六个方面建立了具体工作路径:

1. 构建全球学术网络:以多语言、多时区、多领域合作为原则,推动建立覆盖亚洲、欧美、非洲等区域的国际合作网络,促进知识跨境流动。

2. 推动重大科研合作:针对全球性挑战(如气候变化、传染病防控、能源安全、AI治理),联合多方设立研究基金和联合实验室,支持“跨国、跨学科、跨平台”的项目。

3. 促进创新成果转化:打通科研、产业、市场的链路,通过设立技术孵化机制、举办国际大赛、链接风投与政策资源,提升科研的实际社会价值。

4. 传播科学文化与价值观:通过科普传播、科学节、公众讲座、媒体合作等方式,提升公众科学素养与对科技伦理、社会责任的理解。

5. 服务青年科研人才:为不同发展阶段的青年人才提供多样支持路径,包括项目指导、国际交流、职业咨询、创业加速等,打造“从实验室到世界舞台”的通路。

6. 推动科技政策参与与建言:基于专家智库与前沿研究成果,参与或提供决策支持服务,向政府、国际组织、企业机构等输出前瞻建议与治理方案,提升科技的制度影响力。

 

第四条 组织结构

新兴科学先锋协会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、专家智库中心、评审及评委会、会员、行政及支持部门。

理事会:负责协会的战略规划与重大决策。

专家智库中心:汇聚领域专家,提供学术支持和战略咨询。

评审及评委会:负责协会各类奖项评审和科研项目的评估。

会员:协会的核心力量,参与协会的科研和学术活动。

行政及支持部门:负责协会日常运营、财务管理和行政支持。

1. 理事会

理事会为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,负责确定协会的总体发展方向、战略目标以及年度工作计划。理事会由理事长、副理事、理事和其他重要职务组成,成员来自各领域的知名专家和行业领袖。

2. 专家智库中心

专家智库中心是协会的学术支持机构,汇聚全球顶尖科学家、研究员及行业专家,提供战略咨询、学术评审、科研合作等专业支持。中心成员通过推荐或邀请加入,需具有在其学科领域的杰出贡献和影响力。

3. 评审及评委会

评审及评委会负责对协会各类学术奖项、科研资助项目、学术报告和成果进行评审。评委会成员由协会内外的专家、学者及行业领袖组成,具备相关领域的深厚知识和实践经验。

4. 会员

会员是协会的基础和核心,具备在其行业或学术领域内的杰出能力和成就。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活动、分享科研成果、提供合作机会。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。

5. 行政及支持部门

行政及支持部门负责协会的日常运作,包括项目管理部,科学传播部,会员发展部和人力资源部,部门设有行政总监、财务经理、项目经理等职位,确保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
 

第五条 会员资格

会员是新兴科学先锋协会(EPS)的基石与核心力量。EPS始终认为,一个开放而高质量的科学共同体,离不开有责任感、有创造力、有全球视野的会员队伍。我们的会员不仅是科研的参与者,更是跨学科合作的推动者、科技成果转化的连接者、以及未来科学文化的传播者。

EPS倡导“共创、共建、共享”的会员理念,致力于为全球科学家、研究者、行业专家、创新型机构搭建一个开放、可信、富有活力的合作网络。

EPS目前设有两类会员身份:普通会员与荣誉会员。

1. 普通会员:符合协会要求的个人或机构,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学术与科研活动。

2. 荣誉会员:对科学事业有卓越贡献的个人或机构,协会可依据其贡献授予荣誉会员称号。

 

第六条 会员权利与义务

1. 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参与协会主办的各类国际会议、项目合作、科技竞赛与人才计划;

优先申请协会设立的研究资助、青年科学家项目、成果孵化通道;

提名或被提名参与协会设立的奖项与荣誉评选;

在协会治理中拥有一定程度的表达权、建议权与投票权(依据会员级别而定);

使用EPS会员身份参与国际学术合作、专业认证与技术咨询等。

2. 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

遵守协会章程与行为规范;

诚信参与协会各项活动与研究,保障成果的学术严谨性与社会责任;

积极传播EPS价值理念,助力其国际影响力建设;

持续推动开放、共享、创新、包容的科研文化在所在机构或社群中的落地发展。

 

七条 协会治理与行为规范

EPS强调开放、透明、责任、伦理的组织治理理念,倡导建设高标准、高诚信的科研共同体文化。

治理原则:协会坚持民主、透明、公正的治理原则,所有重大决策须经过理事会讨论或会员大会授权,保障会员的参与感与归属感。

科研伦理:协会倡导负责任的科研行为,会员及合作组织应严格遵守国际科研伦理规范,反对学术不端行为(如数据造假、剽窃、虚假合作等)。

行为准则:会员需遵守协会公共行为准则,在对外活动中代表EPS时应维护协会形象、倡导科学精神、恪守职业道德。

      纪律处理机制:对违反协会章程、行为准则或损害协会利益的个人或机构,EPS保留采取警告、暂停、除名等处理措施的权利,确保组织的纯洁性与权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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